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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銀行向名錄內的企業(yè)貸款,馬上可以給出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額度。我們在這家銀行開一個賬戶,把錢打進去。一旦貸款出現風險,就直接劃過去。讓銀行放心。”詹文光說。
而且,貸款出現風險后,還可以“先補后追”,即銀行的貸款出現風險后,政府先向銀行支付風險補償金。如果銀行在拿到補償金后追回貸款,那么銀行再退回補償金,如果貸款無法追回,那么將不再退回風險補償金。
3、不定期回訪企業(yè)貸款情況
為了防止貸款風險補償金出現“貓膩”,比如可能出現銀行企業(yè)聯手騙取風險補償金等情況,政府采用嚴格審核企業(yè)股東構成、企業(yè)、股東誠信記錄,抽查貸款項目等,確保“利是”發(fā)揮效用。詹文光表示,作為專項資金,政府還將從兩方面來確保資金的有效實施。首先是搜集企業(yè)名錄時,認真審核企業(yè)股東、信用等具體情況;其次是對銀行貸出的款項,政府將不定期對來龍去脈等做抽查,一旦發(fā)現情況,將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