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記卡、存折全部取消免費服務,信用卡收費磨刀霍霍,銀行信用卡短信通知開始收費。交通銀行首次對信用卡短信服務進行收費。
銀行收費標準不可謂不高,以浦發銀行為例,從10月8日起,浦發銀行將對銀行卡、活期一本通存折本行異地取現、存現、轉賬/匯款和短信通知等之前的免費業務收取手續費,其中取現業務的手續費為取現金額的5%,其中,最低3元,最高50元;存現業務為存現金額的5%,其中,最低2元,最高50元;短信通知服務金額小于500元時每月收2元;取消原來實施的同城跨行ATM機取款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免收手續費優惠,改為每筆收取2元。
銀行收費理由是為了提高銀行資源使用效率,可以提供更優質、更高效的服務。在以往銀行一次次試探性的收費中,同類理由被反復使用。
銀行卡服務收費適當與否,在契約的框架內才能說得清楚。銀行在發放銀行卡時,與用戶之間建立了合同契約關系,如果銀行單方面更改合同違背契約,那么,用戶就能追究銀行毀約之責。銀行的信用卡大戰,大家耳熟能詳,各家銀行紛紛與發薪單位、與水電費管理部門合作,把一張張的小額卡發到每個用戶手中,如今卻在國慶長假后突然對服務項目一一收費。收費可以,但必須走程序正義之路,通過必要的協商,通過聽證,或者通過緩沖期盡到充分告知義務,單方面的收費服務,違背了公平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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