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定
溫家寶任國務院總理
郭伯雄徐才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梁光烈陳炳德李繼耐廖錫龍常萬全靖志遠吳勝利許其亮為中央軍委委員
王勝俊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曹建明當選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國務院總理 溫家寶
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6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六次全體會議。會議經過投票表決,決定溫家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大會執行主席、主席團常務主席習近平主持會議。
今天的會議應出席代表2987人,出席2968人,缺席19人,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這次會議的議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人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胡錦濤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會議宣讀了胡錦濤對國務院總理人選的提名信和對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人選的提名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胡錦濤向大會提名溫家寶為國務院總理人選;提名郭伯雄、徐才厚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人選,梁光烈、陳炳德、李繼耐、廖錫龍、常萬全、靖志遠、吳勝利、許其亮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人選。這兩個人選名單經各代表團醞釀后,大會主席團會議決定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人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人選,主席團提名后,各代表團進行了醞釀協商,主席團會議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確定了正式候選人名單,提請大會全體會議選舉。
總監票人、監票人檢查電子票箱和電子計票系統后,工作人員開始分發選票。每位代表拿到4張顏色不同的選票。
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決定國務院總理人選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人選用表決票,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用選舉票。對表決票上的人選,代表可以表示贊成、反對、棄權,不能另提人選。對選舉票上的候選人,代表可以表示贊成、反對、棄權;表示反對的,可以另選他人;表示棄權的,不能另選他人。
經過寫票、投票、計票,10時30分,工作人員開始宣讀表決、選舉計票結果。
習近平宣布:
溫家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郭伯雄、徐才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梁光烈、陳炳德、李繼耐、廖錫龍、常萬全、靖志遠、吳勝利、許其亮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
王勝俊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曹建明當選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表決、選舉結果宣布后,全場響起熱烈的掌聲。
胡錦濤簽署第一號國家主席令,根據大會決定,任命溫家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擔任大會執行主席的還有:路甬祥、陳至立、石宗源、劉焯華、歐廣源、徐光春、強衛。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簡歷

王勝俊
男,漢族,1946年10月生,安徽宿州人,197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9月參加工作,合肥師范學院歷史系畢業,大學學歷。 現任中共中央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中央政法委員會秘書長。
1964—1968年合肥師范學院歷史系學習 1968—1968年留校待分配 1968—1983年安徽省六安縣木廠鋪農場職工,縣革委會辦事組秘書、黨的核心小組成員,縣委辦公室副主任,蘇家埠區委副書記,六安地委宣傳部宣傳科干事、科長 1983—1984年安徽省六安地委副書記(1983.12兼六安縣委書記) 1984—1985年安徽省委常委、省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其間:1985年3月—7月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進修班學習) 1985—1992年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1988.02)、黨委書記(1988.11) 1992—1993年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其間:1992年9月—11月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進修班學習) 1993—1998年中央政法委員會副秘書長 1998—2005年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秘書長 2005—2008年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秘書長,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 2008—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秘書長,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 中共十五大當選為中央紀委委員,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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