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三:“樣板店”是加盟托,在內外勾結中騙錢
少數不法特許人通過前期對幾個加盟店和樣板店的包裝、造勢進行內外勾結,讓考察者看到火爆的生意,其實這些全都是加盟托。等客戶加盟了,特許方就只顧收取加盟費、管理費,別的事情就什么也不管了。前不久,天津的楊先生與一家汽車美容連鎖機構簽訂了協議,投資5.8萬元在天津體育館附近開了一家汽車美容店。但很快周先生就發現,總部名義上以低于市場價所售的汽車美容產品比市場價高得多,并且經常變換生產廠家,不掙錢不說,有時還因產品質量問題損壞顧客的車賠人家錢。幾個月后,周先生被迫終止了與加盟商的合作。
陷阱四:合同陷阱,就是讓你看不懂
某些特許加盟授權方,滿口承諾回收產品,但他們會在合同上注明要達到他們的產品標準;同時,這些標準又非常模糊。柳州市的劉女士就是忽略了合同,盲目加盟了西安的一家涼皮店,最后虧了3萬多。
柳州紅盾律師事務所的莫曉丹律師看過劉女士手中的“特許經營合同”后,說其中所有的條款都是對加盟者的約束,而對“捷××”違約后該承擔什么責任不置一詞,這種“不平等條約”還是不簽為妙。
陷阱五、變相銷售產品,假連鎖真直銷
目前還有一種“加盟”,其實是商家借助加盟的晃子在變相銷售自己的產品。兩個月前,北京程女士從網上看到一則加盟廣告,稱加盟某品牌的工藝飾品店,投入1萬年賺10萬元!下崗在家的程女士于是東拼西湊借來一萬元,加盟了這家總部在北京的工藝品店。并和總公司簽了加盟合同,付了6000元的品牌使用服務費。程女士加盟的這家工藝飾品店,其貨物由北京公司統一提供,專賣店布局也根據公司提供的圖樣統一裝修,雖然說是加盟僅需1萬元,可程女士租房子、裝修店面,前后也花了3萬余元。但是生意并不如程女士想象的好,在經營中程女士才發現,這些工藝小飾品,在街頭地攤上很常見,而且地攤的零售價比她的批發價還要便宜,開業后她就根本沒賺到錢。就這樣,錢沒賺到不說,又欠了上萬元的債。
陷阱六:搞特許加盟背后“大圈錢”
目前,特許加盟已成了某些不法分子快速圈錢的“新戰場”。如前年武漢興起的“智慧鳥”玩具租賃店,其創意和潛力被很多投資者看好。可是一段時間以后,一些加盟者抱怨,位于武漢的總部似乎更注重鋪設連鎖點,對交了加盟費后的每家店卻缺乏必要的“照顧”,以至于玩具周轉不暢,最后天津所有加盟店都走向了倒閉。
這些“圈錢”廠商不難識別,往往有以下幾個特征:沒有健全的運作體系;不能提供必要的持續培訓系統、管理和物流系統;沒有發展后勁等等。作為投資者,要選擇強勢品牌合作,詳細了解授權方的資力背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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