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建景:是有一個新規定。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具有市區戶籍(平江區、滄浪區、金閶區、高新區虎丘區)的自主創業人員中,符合規定的4類人群才能享受。
具體包括:在領失業金人員;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包括女40周歲、男48周歲及以上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長期失業人員。夫妻雙失業。單親家庭失業人員。特困職工家庭有就業能力和愿望的人員。有就業能力和愿望的殘疾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無單位就業經歷,經創業培訓合格,初次創業的高校畢業生;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純農戶家庭和農村單親家庭等農村就業困難群體。
嘉賓訪談《就業促進法》的“民生”效應
就業問題關系到億萬勞動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兩位嘉賓認為,對勞動者而言,《就業促進法》使經過實踐檢驗的積極的就業政策措施以及各項資金投入法制化,它的實施為廣大勞動者提供了更公平的就業環境和更實惠的扶持政策,其影響包括:產生大量就業崗位,勞動者的選擇余地更大;勞動者平等就業的權利得到了進一步保障;勞動者享受到政府制定的一些就業扶持政策,得到實惠;勞動者可以享受政府提供免費的公共就業服務;就業困難群體人員可以得到政府包括公益性崗位在內、零就業家庭至少1人實現就業的就業援助服務等等。因此,從惠及百姓的程度來看,這部法律是一部重要的“民生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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