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就業壓力,早在2010年石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簡稱《意見》),該《意見》中對高校畢業生創業工作提出了具體促進措施。據了解,這是石市近年來出臺的較全面的一個畢業生就業指導文件。
該《意見》提出,在石市自主創業且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向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自主創業證》,在石市辦理小額貸款、工商登記和稅收業務時憑證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
2010年起,市政府建立500萬元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基金,在基金籌集到位運行前,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將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貸款納入下崗再就業小額貸款統一管理。石市還將在高新區設立石家莊市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園,安排畢業學生、在校生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進行不超過6個月的創業實訓。
對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級政府將在戶籍管理、勞動關系形式、社會保險繳納和保險關系接續等方面提供保障。工齡認定方法按照在中小企業,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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