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通用與鈴木合作關系更早的福特和馬自達,是否也會采取這種做法呢?
福特與馬自達在1979年建立了資本合作關系,最初福特在馬自達的持股比例為25%,1996年增至33.4%,福特獲得控股權。目前福特所持有的馬自達股份的市值約為13.6億美元。
由于福特獲得相對控股權,因此其在馬自達公司的話語權很大。因此,境況較好的馬自達公司在當前控股股東危難的時候,采取鈴木那樣的“義舉”是可行的。當然,賈新光認為,福特并不會全部退出持有的馬自達股份,畢竟近30年的合作,馬自達和福特共用底盤,在技術等方面已經密不可分,如果徹底分家并不符合雙方的長遠利益。
顯然,由馬自達回購福特持有的股份或者由馬自達的業務伙伴住友集團來出面購買都是可行性較強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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